妻子重病娘家借钱 丈夫拒付医药费
常德晚报
 
07-03 16:40

常德晚报7月3日讯 “外孙满月后,女儿就查出患有恶性淋巴肿瘤,5万多元医药费都是我东拼西凑借来的。”近日,家住石门县子良乡罗平垭村的罗元枚拨打本报新闻热线求助,希望能说服女婿一起承担女儿的医药费。

2013年腊月,罗元枚的女儿唐艳芳与邻村铜锁岗村的罗诗平同在广东省打工,经人介绍认识后结婚。去年底,唐艳芳生小孩坐完月子后的第三天,到医院检查时被诊断患有恶性淋巴肿瘤。唐艳芳的主治医生胡斌告诉记者,唐艳芳已经完成了5个疗程的化疗,后续还需要3个疗程,大概需要3万元。罗元枚称,女儿的医药费都是娘家借的,而罗诗平今年3月15日就出去打工了,“他每个月工资有近5000元,却没有给我女儿寄过医药费。”

唐艳芳告诉记者,她曾给丈夫打过多次电话,希望能寄钱给她分担医药费,但都被丈夫以“自身难保”、“没钱”等理由拒绝。心灰意冷的她想离婚了。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远在广东省肇庆市工作的罗诗平。罗诗平称,自己正在一家瓷砖公司打工,因文化程度不高,一开始做杂工,一个月1000多元,6月份才转正,工资也才3000元左右,除去基本的生活开销,所剩无几。他说,“确实没有出过医药费,是因为真的没钱。”记者从石门县子良乡铜锁岗村村长唐军平处了解,罗诗平家里并不富裕,父亲右手残疾,家里还有个弟弟在读书,经济负担重。

“我也是从亲戚那里借钱给女儿治病,他就不能也去借点吗?”罗元枚对此质疑。

随后,记者联系了市妇联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法律志愿者、湖南合策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文丽。高文丽称,《婚姻法》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有扶养义务,但无法强制没有经济条件的一方借钱去承担医药费。

高文丽提出了两个建议:一是罗元枚以女儿向自己借的5万元债务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以此来确定5万元为罗诗平夫妇二人的共同债务;二是唐艳芳向罗诗平提出离婚,在离婚诉讼中,唐艳芳可以医药费过重提出要求让罗诗平帮扶,法官会考虑倾斜,从而让罗诗平给予其经济上的补偿。(记者何治民实习生曾文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