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日报7月3日讯 祁阳县近日出台《祁阳县村(社)干部管理制度(试行)》,对村(社)干部值班、学习、重大事件处置、报酬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农村组织的号召力和向心力,该县着力选优配强能人支书,把所有村干部、复员转业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和外出务工回乡人员、农村各种经济合作组织和服务组织的骨干、产业大户和致富典型户等纳入视野,重点培养发展能人支书。实行严格考核,每年至少末位调整1名以上村(社)党组织书记,辖45个村(社)以上的镇每年至少综合考核末位调整2名以上村(社)党组织书记。同时,进一步规范村(社)干部的岗位职责,不断完善任期和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按照村(社)干部工资报酬总额70%作为基本工资按季或按月打卡发放,工资报酬总额30%作为绩效工资年度考核发放。每年开展一次村(社)干部违纪违规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村(社)干部每月在村(社)实行轮流坐班制,禁止村(社)干部走读,发现走读1次的,由乡镇党委视情况进行约谈、警告,累计出现2次走读的,扣发绩效工资。(通讯员 王猛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