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中方站讯(通讯员 熊里珂)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大举措。中方县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完成标准动作,发挥自选动作,大幅减少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提高市场准入效率,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规则,促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激发市场活力,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一、提高审批效率, “先证后照”改“先照后证”。对现行工商登记前置许可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后工商登记的制度,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对于从事不需要许可审批的一般经营项目的,申请人可直接向工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从事需要行政许可审批,但是未列入前置试点目录的,先办照再审批,领取营业执照后,市场主体需向相关审批部门申请并取得相应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方可从事经营。这类许可经营项目已有115项改为后置许可。从事改革试点后依法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先取得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再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这类许可项目保留了14类39项许可。
二、降低准入门槛,实缴制改认缴制。企业个体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不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只要在章程中约定缴款的数额及时间就可以直接办理。并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再者,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申请人办理营业执照时,需提交对住所(经营场所)享有使用权的证明,并对证明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可提交乡、镇、村的政府机构和组织出具的住所使用证明,允许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实行“一址多照”,允许有投资关联关系的市场主体作为多家市场主体的住所。截止2015年6月底,共办理市场主体达1925户,其中个体1639户,企业286户,市场主体明显增长。
三、科学归置监管,理清部门职责。按照“谁负责许可审批、谁负责监督管理”与行业监管的原则,工商部门负责对市场主体的登记事项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行为进行监管,许可审批部门负责对许可经营项目和未依法取得许可擅自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的行为进行监管。梳理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实现审批与监管相统一、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建立健全与改革相协调的市场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四、构建信用公示体系,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建成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共享交换平台,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具体应用程序按以下程序操作:1.所有许可审批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社会信用征信部门均可通过平台共享行政许可登记、监管、信用信息,办理行政许可及监管业务。2.工商部门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企业注册登记、备案等信息,不能即时公示的,自信息产生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3.许可审批部门5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市场主体许可审批监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认领信息,对市场主体实施后续监管。
五、减轻经营主体负担,年检制改网上年报制。改革后,年检被年度报告替代,报送年度报告无需缴纳费用。这项改革惠及近万户企业及个体户,为了让这项改革深入人心,政府组织干部职工分片、分户上门服务,点对点帮扶,到目前为止,企业、个体年报率达到了70%,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中方县市场经济主体达7621户,其中企业87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78户),个体工商户6733户。2014年全县新增市场主体达1582户(新增企业220户,个体工商户1362户),净增长1294户,同比去年分别增长103%、220%。其中注册资本达58147.78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11%;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32家,增长率为27%;新办家庭农场2户,增长率为100%。(县委办改革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