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站7月1日讯(记者若叶 通讯员姜馨)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即日起至8月31日,株洲市低收入家庭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贴息额度为2014年1月至12月公积金贷款实际利息支出(不含罚息)的90%。
申请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已有株洲公积金贷款,且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在株洲;
2、公积金贷款无逾期;
3、所购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且非外地住房;
4、借款人或家庭成员有低保资格或大病大灾致贫;
其中,家庭成员指在同一户口本的夫妻、父母、子女(未成年或虽已成年但无独立生活能力子女);低保资格指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且贷款时家庭收入不超过株洲市低收入家庭标准(人均800元)。
大病范围包括,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等重大疾病,一般疾病不具备申请资格;
大灾范围包括,重大天灾人祸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失,一般灾害不具备申请资格
5、家庭目前不存在拥有小轿车、商业性门面、经营入股或购买股票等情况。
符合以上条件市民,可持相关受理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贴息。截至目前,株洲市已有83人获批贴息。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所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