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上调房屋维修资金 电梯房为70元/平方米
永州日报
 
07-01 10:10

永州日报7月1日讯  永州市房产局日前发布公告,主要内容为: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经请示市政府同意,永州市房屋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交存标准为:非电梯房为50元/平方米,电梯房为70元/平方米。新标准定于2015年7月1日实施。至此,历时两年多的房屋维修资金交存提标工作终于正式实施。而在新标准实施前,大量购房市民也扎堆前往房产部门和代缴银行,排队交存。

扎堆缴纳 因为要“涨价”

6月29日一大早,交通银行永州分行营业部门口就排起了长队,原来大家都是来交存房屋维修资金的。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她于去年在冷水滩区河东永州大道旁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原定的交房时间是今年9月,对于房屋维修资金,她本来了解不多,最近听朋友说要“涨价”,后面详细询问之后得知,只要达成购房合同,在房产部门订立买卖契约后即可交存,为了节省下几千元钱,她便赶在新标准实施前过来了。“我买的是126平方米的电梯房,如果按照新标准来,就要交8820元,现在交的话只要3780元,能省下不少钱。”

同样是赶在新标准实施前交存房屋维修资金,正在排队中的黄先生则有些不大高兴,原来他在今年4月购买了冷水滩区珊瑚路旁某小区住房后,当时就向开发商交了房屋维修资金,前几天却接到售楼部电话,要他到售楼部领回提前交纳的房屋维修资金并自行到房产部门交存。“本来以为都已经交好的了,现在突然来这么一下,这么多人集中排队交,很耽误时间。”

提标工作已按程序准备2年多

市房产局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唐军芳介绍,有关房屋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提高的问题,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开展了两年多,从最初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意见征求稿开始,到2013年5月30日邀请了23名各行各业市民代表举行听证会,在广泛征求意见和修改后,于2014年2月7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正式确定和发布提高标准公告是今年6月1日,主要是留下一个缓冲期,照顾部分已经购房但还没有交房,按照规定可以交存房屋维修资金的业主交存。”

据了解,房屋维修资金的交存时间一般是在达成购房合同后,正式交房前,比较方便的做法是跟房屋交易契税一同交存,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市民则选择在办理房产证前交存,也有一些市民图方便让房地产开发商代交。“因为交存时间存在一个弹性空间,这样不少市民会选择拖到最后再交,在综合考虑这些情况后,就在最后实施前有了一个月的过渡期。”

唐军芳表示,房屋维修资金的交存,在最初是按照按购房款的2%交存,到2008年根据全国性政策调整,改为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缴交。2009年,我市根据全面开展住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了多层房屋(非电梯房)按20元/㎡缴存,高层(电梯房)按30元/㎡缴存的标准。唐军芳介绍道:“随着建筑材料、劳动力成本的不断上升,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近年来显著增长,继续沿用旧标准交存,很可能出现房屋需要维修时维修资金不够的问题,从而影响到后续的房屋维修。”

据房产部门调查摸底,我市目前建筑安装工程平均造价为,多层每平方米650至850元,高层1100至1450元,按照5%-8%的标准计算,结合我市房屋维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多层50元/平方米,高层70元/平方米比较符合实际情况。“房屋维修资金仅仅是交存在房产部门,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包括所产生的利息均归业主所有,其使用也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集中交存主要为了防止今后维修时无钱可用。”唐军芳呼吁市民积极主动足额交存房屋维修资金。

■新闻链接:什么是房屋维修资金

房屋维修基金全称应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主要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

根据《永州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屋维修资金的使用要根据实际需求,依照制定方案、业主确认、申请维修、组织实施、拨付资金的程序使用。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应当经有利害关系人,即入住业主三分之二以上书面同意或业主委员会已经全体业主授权的书面使用意见,并在小区明显位置公示七天,确保房屋维修资金为业主所有、服务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