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人大代表评议法院庭审
常德日报
 
06-30 17:10

常德日报6月30日讯 6月26日,国际禁毒日。上午8时,桃源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兴进、江娟娟和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等80余人,来到县法院旁听一起贩毒案件的庭审。

该起案件被告人李某长期吸毒,同时以贩养吸,在2014年12月至今年2月,向他人贩卖冰毒3次,共计1.44克,获赃款370元。公安机关从购毒人员那里获得线索后,在李某第3次贩卖时,突出奇兵,将其抓获。

桃源法院审理此案时,合议庭娴熟驾驭庭审,指挥公诉人举证、被告人质证和辩论等审判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很快以充足的证据锁定李某的犯罪事实,义正辞严地指出其不法行为以及对社会的危害性,李某当庭认罪。法庭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7000元。

从开庭到宣判,仅用时70分钟。郑兴进、江娟娟和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当场对庭审活动进行了评议。大家认为,法庭对整个庭审过程把控能力强,法官和参加审判的人民陪审员不仅呈现出良好的司法礼仪,而且都熟稔案情,在很短的时间内对案件定性、量刑并做出公正的判决,效率惊人。(通讯员朱愈才李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