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上国道拦车 寻衅滋事被起诉
永州新闻网
 
06-30 15:16

永州新闻网6月30日讯 (通讯员 王湘俊) 白酒虽好,切勿贪杯,饮酒过量易致人失去理智,给别人带来危险,给自己带来麻烦,甚至触犯法律。近日,文某某因醉酒后到国道上阻拦过往车辆,损毁车辆反光镜,被宁远县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2014年11月15日晚19时许,文某某酒后行至宁远县仁和镇仁和村永连公路段,在路中央张开双手拦住过往车辆,向司机索要钱财,并肆意掰断车辆的反光镜,致使过往五部车辆的反光镜损毁,后被几位司机控制并报警。经鉴定,温某某损毁的车辆反光镜价值2740元。酒醒后,文某某向公安机关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十分后悔。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文某某酒后任意毁坏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小酒怡情,大酒伤身”,近年来,因饮酒引发的各类案件多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饮酒要适量、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