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日报6月30日讯 夏天烈日炎炎,记者发现,不少永州市民为了躲避太阳的直射,给自己的摩托车或电动车装上了一顶“移动的帐篷”——遮阳伞。这种长长的遮阳伞,在为市民遮挡阳光的同时,也隐藏着安全隐患。
6月27日,记者走访冷水滩中心城区的火车站、汽车北站等地段,发现不少摩托车司机为遮挡火辣的阳光,都装上了遮阳伞。“来,坐我的车,遮阳伞可以遮挡太阳,不用担心被晒。”在火车站附近,不少摩的司机在吆喝招揽生意。“天气越来越热,不装遮阳伞就没有人坐摩托车了。”一位摩的司机告诉记者,为了不让顾客流失,自己正准备在车上加把遮阳伞。
在冷水滩河西步步高超市门前,记者看到,这里停放了十多辆加装遮阳伞的摩托车和电动车。当记者问到为何要给电动车装上伞时,车主刘女士说:“这遮阳伞挺实用的,天热遮阳、雨天挡雨,再不用担心晒黑或淋雨了,而且平时自己的车速不快,应该比较安全。” 随后,记者在城区街头走访发现,女士骑电动车安装遮阳伞的情况较多,五颜六色且十分醒目。
今年40岁的李女士家住凤凰园汽车西站附近,每天吃过中饭后,她都会到冷水滩区政府对面的超市上班。6月24日,当她步行至区政府旁十字路口时,一辆摩托车与她擦肩而过,“我被车上的遮阳伞刮蹭了一下,还好没受伤,司机可能也紧张了,险些摔倒。”回想起当时遇险的情形,李女士仍心有余悸。“摩托车装遮阳伞后,不容易看到周围的情况,速度快了就非常危险。”
“前段时间,我开车行驶到零陵南路时,前方一辆安装遮阳伞的电动车,被从一旁快速驶过的大货车掀起的气流掀翻,倒在我车前,要不是我刹车及时,早就撞上了。”出租车司机刘师傅激动不已,现在开车发现有装遮阳伞的摩托车和电动车,他都选择尽量躲让。
对此,市交警支队冷水滩大队民警唐星斌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有规定: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而摩托车遮阳伞的高度明显超过了1.5米,属于非法改装。
唐星斌说:“交警部门一直在大力整治摩托车非法加装遮阳伞的行为,目前这种现象已经得到较好控制。”这段时间由于天气比较炎热,一些驾驶员为了避暑,自己又非法装上了遮阳伞。摩托车上加装遮阳伞属于非法装置,这些摩托车在路上行驶时很容易刮擦到行人和车辆,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也影响市容市貌。他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自身和乘坐者的安全,请不要在摩托车和电动车上加装遮阳伞,莫让一时的清凉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永州日报记者 蔡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