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报6月30日讯 连日来,泸溪县对该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对全县112个乡科级单位的5万元以上的800余个工程进行了全面清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县纪委牵头,财政、发改、住建、审计等部门全面参与,共分为自查自纠、督查抽查、处理整改三个阶段,整治范围为全县2014年度以来5万元以上的所有政府投资项目,重点整治不招标、规避招标;招小建大、邀小建大;围标、串标、买标、卖标;挂靠、借用资质招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及其他违法违规等行为。
为保证该项工作的落实,该县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指导、协调。并多次邀请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职能部门就如何抓好该工作充分征求意见,对全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不断的修改、完善,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在治理范围方面,该县在州里要求的基础上扩大到5万元以上的在建、竣工及招标待建的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在治理内容方面,则增加了招小建大、邀小建大等内容,以此为契机,对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存在问题开展全面清理。
在清查治理过程中,该县充分发挥县发改、县住建、县财政、县审计局等职能部门作用,整合力量,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各单位做到既各司其职、又紧密配合,全县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在督查方式方式上,该县采取了单位自查和相关职能部门清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措施,全面排查,要求各级各部门“自下而上”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同时,突出以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等7个部门为治理重点部门,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县纪委同时结合财政评审、发改立项、审计审结的相关统计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类整理,及时分类、汇总,对个性问题按轻重缓急,能解决的责令单位及时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建立工作台账,落实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限期整改;对共性问题,则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提出具体整治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同时该县按照相关职能,组织了两个专项组,分别从招投标违规行为及工程建设违规行为两方面深入到单位、工地采取看项目(实地查看)、听汇报(听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企业汇报)、查资料(查阅项目有关资料)的方式开展督查,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核实核准。对我县工程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大排查,澄清家底,建立工作台账。
目前,该县已经对在自查问题中发现问题的县档案局综合楼工程、浦市经开区上正街街道及巷弄管网改造工程及白沙中学食堂保坎建设工程等项目下达了整改通知,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限期整改。下一步,该县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漏洞,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流程,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力求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