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站6月29日讯(通讯员 李江萍 曹仙忠)资兴市某中学一名女生因轻信网友接连遭遇强奸。近日,涉案男子曹某因涉嫌强奸罪,经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曹某生于1995年7月,初中文化,该市三都镇龙竹村人。2014年9月6日14时许,曹某以比做饭手艺为名,通过QQ聊天约赖某(女被害人、1999年3月出生)、李某等两人到其家中吃饭。席间,赖某起先拒绝喝酒,但后来在曹某的劝说下用一次性杯子喝了3半杯酒。赖某喝醉后,曹某将她扶到二楼自己的房间休息。用餐后,曹某安排其余人到父母房间休息,而自己回房后不顾赖某的反对,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同年9月8日14时许,曹某以要打赖某的男友吴某相威胁,迫使赖某、李某两人到三都与之会面,并扣下赖某的手机,使赖某不能返校。当天18时许,李某打电话要朋友过去接她们。曹某知道后,扬言谁来接人就打谁,并找来一根木棍猛击路边的围栏,以此威胁赖、李二人。21时许,李某得以离开。曹某哄骗赖某说去朋友家继续谈吴某的事,许诺谈完之后用摩托车将她送回家。可谁知他并没有去朋友家,而是直接将赖某带到了自己家中,并要赖某当晚睡在他家。赖某不肯,曹某就将她强行拉入自己房间内,与其发生了性关系。9月9日9时许,此案由匿名电话报警至该市公安局。
检方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曹某2次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的犯罪事实清楚,鉴于其分别以灌醉、殴打相威胁等手段使未成年在校女生处于无法或不敢反抗,且案发后本人及其父亲反复威胁被害人,情节恶劣,此前还有2次因违法被行政处罚,对其采取其它强制措施逃跑及再犯的可能性较大,5月15日依法批准逮捕。
检方提醒广大网友,现代网络通信工具让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变得方便快捷,但各种以利益、享受为目的的诈骗侵害犯罪也时有出现,且花样百出。涉事未深的青少年及在校学生,切勿轻信网友的花言巧语,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一旦遭受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一定要沉着应对,大胆、主动、及时报警,以免自己和他人受到再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