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化解五年积怨 金落河邻里干戈变玉帛
红网保靖站
 
06-29 14:44

红网保靖站6月29日讯(通讯员 刘昱林 杨淙麟)6月28日,笔者从保靖县法院获悉,该院执行法官们经过近一个月颇费苦心的努力调解,一起困扰双方当事人长达五年之久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申请执行人石某庆与被执行人石某齐均系保靖县水田河镇金落河村村民,两家房屋相邻。两家屋檐滴水共用一条水沟排放,申请执行人石某庆自2000年房屋建成后,一直行走于两家屋檐滴水之间的通道。2011年以来,双方当事人多次为双方房屋之间的水沟及通道管理权属发生争议。其间,被执行人石某齐两次在双方房屋之间即申请执行人石某庆一家行走多年的通道上修建了一堵围墙,导致申请执行人石某庆一家及耕牛出行困难。几年来,双方当事人历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双方纠纷经村、镇及县政府多次调解未果。

2014年8年,石某庆以排除妨害纠纷为由将石某齐起诉至保靖法院,保靖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石某齐在原告石某庆一家行走多年的通道上修建围墙,使得原有通道变窄,对原告家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妨碍,被告石某齐应在一审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自行拆除修建在两家房屋之间的围墙,便于原告一家通行。一审判决作出后,被告石某齐上诉至湘西州中级法院,湘西州中级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原判。法院判决生效后,石某齐在法定期限内拒绝拆除围墙,2015年5月,石某庆向保靖县法院提出依法强制执行申请。

保靖县水田河镇金落河村是典型的苗族聚居地,本案的两位当事人即为当地土生土长的苗家汉子,性格耿直、执拗。执行局法官了解案情后深知,依法强制拆除被执行人石某齐修建的围墙,将案件予以结案并不难,但两家人毗邻而居,多年来口角纠纷不断,积怨颇深,如果不做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即使当下拆除了看得见的围墙,也拆除不了当事人心里的“围墙”,今后极有可能因为邻居失和造成更严重的事件。

为了妥善化解纠纷,有力维护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和谐稳定,切实做到案结事了,执行法官们先后五次“背靠背”、“面对面”地为双方当事人析理说法,做执行调解工作。5月27日,主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亲自带队到执行现场调解并提出解决办法。起初,被执行人一家十分抗拒且情绪激动,扬言坚决不准拆除围墙并阻碍执行。执行法官与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当即将被执行人带离现场耐心进行劝导,明确告知其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对其提出的问题一一解惑,表示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满足被执行人的合理要求,解决他的后顾之忧。

最终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拆除了之前阻碍通行的围墙,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