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事发桥下
图为事发水域
永州新闻网6月29日讯(记者 唐波涛)6月27日下午6时左右,在零陵区南津渡大桥北侧桥下水域发生一起溺水事故,一个年轻的生命不幸溺亡。生命无法重来,“野泳”危害值得大家警示。
28日上午9时,记者赶到事发地点,只见桥下聚集了大量市民,河岸边停靠着数艘打捞船,大家议论纷纷,人群中不时传来阵阵悲痛哭声。据了解,27日下午6点左右,4、5个高中生模样的少年在桥墩附近下水,其中一名少年游泳时发生意外,身体迅速下沉,最后因救援不及,整个人沉入水中。
记者在现场看到,事发水域位于桥墩之下,河岸并未有“水深危险”、“禁止游泳”等警示牌。据周边村民交代,早年修建大桥时挖掘了大量沙石,导致桥墩附近形成一个大坑,河水较深,水下情况不明,贸然下水十分危险。而往上游不足10米就是浅水区,河水清澈,水下沙石可见,大部分市民都是在此处游泳。
“这里每年都要死好几个人”,“这个桥墩害人不浅啊!”人群中大家议论纷纷。在我国南方广大地区,每年夏季,“野泳”导致的溺水和溺亡事故频发,由于正值暑期,事故中学生居多,溺水悲剧让白发人送黑发人,许多家庭悲痛欲绝。
生命只有一次,“野泳”不可大意,避免和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需要多方努力。社会、学校和家庭要告诫和教育学生,“野泳猛于虎”,要前往安全正规的游泳场所;相关部门要加强夏季河湖岸边的管理,设置危险警示牌,安排专人守护,及时救援,减少溺水死亡率;对于野泳人员而言,尽量改变“野泳”习惯,或者选择安全水域,做好热身和防护措施,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