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出台安全生产工作《暂行规定》
红网吉首站
 
06-26 10:50

红网吉首站6月26日讯  吉首市日前印发《吉首市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适用范围明确至村(社区)一级。规定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党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顾问,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另外,规定挂点联系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党政领导、负责或挂职工程项目的党政领导、部门和乡镇(街道)二级机构、村(社区)党支部和村(居)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并明确了相应的责任追究措施。(吴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