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方案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等文件精神,经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核准,吉首市事业单位2015年拟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9名。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至1997年7月1日期间出生)。
三、引进人才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吉首市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四、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引进人才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7月1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43—2813511。
3、报名方式及要求:
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②报名手续: 现场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持复印件报名的须在面试前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电子邮件报名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下载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与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等扫描图像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js2813511@sina.com邮箱,并在报名截止前拨打电话确认,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④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认定。
(三)资格审查
报名对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面试前资格初审、体检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岗位的适应程度。引进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报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引进计划,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
(七)聘用
面试后,因体检、考核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人才引进计划空缺的,不进行递补。面试、体检、考核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均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此次招聘人员为国家正式在编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 主要优惠政策及待遇
根据《吉首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办法(试行)》(吉办发〔2014〕87号)文件规定,凡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愿意签订5年以上服务合同的,对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10万、5万、3万元的生活补贴,对高级和中级职称分别给予10万、5万元的生活补贴。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按其总额标准折算计发,即服务期每满一年发放一次,分五年执行到位。住房有困难的,由用人单位给予适当住房补助。
六、本方案由中共吉首市委组织部、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吉首市委组织部
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