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为筹毒资多次盗窃获刑
红网洪江市站
 
06-25 13:08

红网洪江市站讯(通讯员 黄方)为了筹集购买毒品的钱,伙同他人窜至公共场所多次盗窃财物。近日,洪江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犯罪嫌疑人谢某曾因盗窃罪被原黔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因吸食毒品两次被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自2014年12月以来,谢某伙同申某等人在安江镇居民区、医院、宾馆处数次盗窃三轮电动车的电瓶,作案后将盗窃的来的赃物卖与他人购买海洛因。

犯罪嫌疑人在公共场所作案的社会危险性大,极易造成群众的恐慌,影响社会治安。承办案件检察官提醒:群众在公共场所应注意保管公私财物,丢失财物及时报警以便公安民警尽快帮助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