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信息报讯(记者 段佳 通讯员 毛 可)男子张某平日沉迷赌博,输光积蓄后开始铤而走险,实施诈骗。通过伪造房产公司公章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团购房指标名义在网上进行销售,钓“鱼”上钩。为效果逼真,期间还雇请大学生冒充售楼人员骗取受害人信任,先后骗得40余万元。近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合同诈骗案,被告人张某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1年5月,张某在同城网发布出售自己在岳阳某处所购团购房指标的消息。同月,聂某通过互联网知道这消息后6月初到张某单位联系购房事宜。张某带聂某参观了该单位橱窗张贴的团购公告及相关购房信息,获得聂某的信任。当天,双方签订了团购房转让协议。2014年5月,张某伪造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公章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以某地产公司的名义与聂某签订购买某商品房合同,先后七次骗取聂某购房款446390元,所得赃款被其用于赌博和日常开支,挥霍一空。最后一次张某为骗取聂某的钱,在某宾馆开了一间套房,聘请6名大学生,准备了手提电脑、传真机、文件夹、伪造公章、空白购房合同、收据等办公用品,并用A4纸打印好的“某销售部”标签贴于套房门上,假充售楼部门。
法院说法: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聂某现金44639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依法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