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日报6月24日讯 日前,安乡县安福乡潭子口村的村部里,9组村民曾某与12组的12户农户在“法律明白人”李昌金与刘清林的见证下,在调解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一起困扰了村支书龙生发3年、一度陷入僵局的土地纠纷终于划上圆满句号。龙生发感慨地说:“这就搭帮村里的‘法律明白人’。”
“法律明白人”是安乡法治建设的一个创举。进入“六五”普法中期以来,安乡县委、县政府聚焦法治,用法治思维突破思维定势,借鉴枫桥经验,大胆探索,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酝酿探索“法律明白人”评选,以此破解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瓶颈”,并将试点定在安福乡。“法律明白人”由村民推选产生,以村组干部、老党员、青年创业带头人、威信高又热爱公益事业的村民以及退休教师、干部、职工等为主体,乡(镇)人民政府为其颁发聘书。经过县、乡培训后,“法律明白人”回到村组,宣传与群众生产、经营、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用朴实的语言为邻里乡亲现身说法,释疑解惑,主动协助村里化解矛盾纠纷。2014年下半年,该做法由点及面推广到全县255个行政村。当前,该县19个乡镇结合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
潭子口村有1600多人,2014年4月,该村作为安乡县司法局评选“法律明白人”的试点村,推选了12位“法律明白人”,刘清林就是其中一位。上任后,他参与调解了村里大大小小的矛盾纠纷十余起,最棘手的就是文章开头达成协议的土地纠纷。该纠纷源于土地流转中的矛盾,涉及的农户多,调解难度大,从2015年4月开始,刘清林一家一户上门了解情况,做工作。没想到,当事双方的村民竟都买他的账。大湖口司法所所长张一平道出了缘由:“他本由村民推选,又先后接受了3次县里组织的法律业务知识培训,能说出道理来,加之一贯公正无私,村民就信任他。”据张一平粗略统计,在该乡推行“法律明白人”后,乡司法所处理的民事纠纷从2013年的106件下降到55件,减少了近一半。在安乡,大到农村发展规划、村民自治,小到夫妻吵架、邻里纠纷,都有“法律明白人”调解的身影。初步统计,近1年来,该县农村3000余名“法律明白人”,累计上法治课165场次,收集社情民意和涉稳信息853条,参加调解矛盾纠纷978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358人次。
“法律明白人”的作用还在持续发力。在安宏乡,干净整洁的村貌分外惹眼,乡党委书记周罗佳介绍,该乡的“法律明白人”是村民自治的重要部分,他们不仅活跃在调解矛盾纠纷的田间地头,更参与到环境整治、水利建设、水源保护、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土地流转等美丽乡村建设的各个方面。在“法律明白人”的带动下,乡里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人多了,村民参与文化活动的热情高了,她接到村民打来的投诉电话越来越少了。(记者武大为陈银生通讯员刘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