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张贴的协查通报(记者 伍靖雯 摄)
株洲晚报6月24日讯6月7日晚上8点50分左右,天元区珠江南路珠江丽园路段,一辆白色宝马车撞倒环卫工王伟良后逃逸,导致王伟良重伤救治无效身亡。事发后,天元交警大队悬赏5000元征集破案线索。昨日,天元交警大队再次发出协查通报,该案征集线索奖励提高到2万元,呼吁市民“发现他就别放过他”。
根据协查通报显示,肇事车为一台两厢白色宝马小车,该车没有悬挂牌照,肇事车主为一名头发较长的中年男子,肇事时穿着深色上衣。根据监控摄像头显示,当时该男子驾驶宝马车由南往北行驶到珠江丽园路段时,将正在马路上进行环卫作业的王伟良撞倒在地。小车肇事后没有停留,继续向北行驶到偏僻地段。
据多名目击证人回忆,肇事车车身前面有明显碰撞痕迹。
昨日,记者从天元交警大队了解到,虽然事发路段有监控,但该车辆在肇事后一直往北行驶到了偏僻城郊地带,监控无法追踪。目前虽然接到了一些市民提供的线索,但交警部门根据线索追踪后,暂时未查找到肇事车或肇事者。
“交警部门将继续追查线索,全力侦破此案。”天元交警大队向市民呼吁,一旦发现类似嫌疑车辆和人员,请立即拨打122或28687122报警,也可拨打28687331或18908430122联系办案民警。对于提供线索侦破案件的人员,交警部门将为其保密并给予20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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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4天后被锁定
株洲晚报6月24日讯(记者温琳通讯员何勇张勇)昨日,醴陵市交警大队经过92个小时追查,终于破获了4天前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肇事逃逸嫌疑人胡安(化名)归案。
6月19日下午2时30分,胡某驾驶一辆牌号为湘B6ZG33的长安面包车,带着13岁的儿子从泗汾镇驶往沈潭镇。行驶到陈家垅村地段时,与王艾(化名)驾驶的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迎面相撞。王艾被撞倒地,血流一地,胡安选择了肇事逃逸。当晚11时许,被送往市中医院的王安,经抢救无效死亡。
当天下午2时36分,醴陵市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事发现场进行勘查,随后成立了“6·19专案组”。经过3天的走访、排查,最后锁定了肇事嫌疑车。昨日上午,就在办案民警准备抓捕胡安时,胡安通过电话向办案民警承认了肇事逃逸行为,随后胡安在其家属陪同下到交警大队投案,并指认了现场。
对于肇事逃逸行为,胡安非常后悔:“当时没想到事故会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不仅对被害人一家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也给自己的家庭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我的儿子目睹了整个经过,我很担心会影响他的健康成长。”
醴陵交警大队民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驾车出行时务必遵守交通法规,如若发生交通事故,千万不能逃逸,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并救助伤员。交通肇事逃逸者,将面临刑事责任。
【律师说法】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可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晚报法律顾问聂炜认为,肇事者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了交通事故现场,或者将伤者送至医院后逃离,或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都视为“交通肇事逃逸”,如果及时自首可能会减轻处罚。(记者伍靖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