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娄底站讯 6月23日下午,新化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在检察院办公楼一楼首次举行邹定全系列盗窃案赃款赃物返还会,部分失主群众和相关办案单位民警参加会议,此次现场共返还赃款25000余元,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邹定全系列盗窃案是流窜作案的典型代表,2014年5月至11月期间,在新化县上梅镇、洋溪镇、石冲口镇、古台山林场及冷水江市等地盗窃作案15次,盗物折款32004元,在新化造成了及其恶劣的影响,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迅速组织力量破案,并于2014年12月22日经新化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在返还现场,失主们从干警手中接回自己的财物,并向民警表示感谢,感谢他们真真切切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失主陈俊伟家在古台山林场董家工区,当他得知自己被盗的鸡、鸭被追回时,他专程从家中赶到赃物赃款返还现场,向办案民警表示感谢。
群众利益无小事,新化县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报捕的侵财案件,在逮捕、公诉过程中,始终牢记检察机关职责,忠诚履职,坚持做到快捕快诉,始终把群众的事记在心头,努力为老百姓的合法财产安全保驾护航。(通讯员 袁小安 杨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