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围墙开始修建
红网怀化站讯 早在3月9日,在太平桥至华光食府之间北侧的人行道上,突然来了一伙施工人员,他们在人行道中间堂而皇之砌起了围墙。这些人的行为马上引发了这一排门面店铺经营者们的强烈抵制。但砌墙者依然不为所“动”,我行我素,还对阻挠者声称:自己只是做事的,要找就去找雇佣他们的老板讲理!
这是为何?一排十多个门面大多都处在正常营业状态,这么一砌还让人吃饭不?况且砌墙者拿不出报建手续来。记者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这是一起因房东与租客之间长期存在的矛盾而引发的纠纷事件。房东表示,砌墙是为了逼迫过期租赁户尽早搬走。
原因简单又复杂
记者采访了鹤城区政府工作人员杨仁轩,作为这段人行道建设项目部领导小组成员,他介绍道,1996年,服帽湘绣厂破产后,300多职工(其中100多退休人员)多年来一直没有得到妥善安置。2007年,鹤城区委区政府成立改制协调领导小组,其工作任务就是把该厂遗留问题和矛盾解决好,并安置好相关人员处理相关资产。涉事的门面所在这栋楼共4层,2、3、4 层属服帽厂,一楼为门面,当时属怀化二轻供销公司(以下简称“二轻公司”),都是当时怀化地区二轻局下辖企业(现在叫城镇集体工业联社),上世纪80年代初机构改革,服帽厂划归当时的怀化市(县级市),二轻公司则留在怀化地区管理。所以,目前因砌围墙引发矛盾的门面皆属目前的二轻公司所拥有。
现任二轻公司经理吴征介绍,这栋楼为1970年代所建,非常破旧,存在多个安全隐患,2013年就曾发生过火灾伤亡事故。
按照城市规划发展建设要求,这栋楼及屋后地块要进行拆迁改造,怀化得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过努力取得了这一项目的开发权并签订了相关正式合同。
这栋楼的改造开发合同于2013年11月签署。按照要求,二轻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收回相关门面供开发商施工建设。
吴征告诉记者,其实早在2009年,他们为了配合市、区建设要求,对列入规划范围的这些门面,不再同原来的租赁户续签协议。但因各种原因,没能续签协议的近二十个租赁户一直不肯搬走,继续经营,但正常缴租。2014年来,得美公司不断催促二轻公司收回门面以方便尽早开发。从2014 年9 月开始,二轻公司就停止收取房租并多次要求门面经营者尽早搬走。2014年12月5日、今年3月8日,二轻公司还两次书面下达搬迁通知,但都没有得到响应。不得已,他们见软的不行只好来硬的,试图通过在人行道砌墙影响门面生意,最后迫使经营者搬走。
搬迁问题久拖未决
对于二轻公司的说法,经营者们又是怎么看的呢?湘都食府曾经作为门面的最大租赁户,老板陈文演告诉记者,他是06 年接手这个店子的,07年正式签订租赁合同,09年底以后不再续签。但经营一直进行。从2010年至2014年9月,他们每月依旧向二轻公司交纳租金并从未拖欠过,其间二轻公司还于2010年5月单方面涨价30%,他们也同意了。
后来,二轻公司第一次下达的搬迁通知后,他们集体上门与对方协商,没有结果。但继续经营。到了2015年3月8日下午5 点多,二轻第二次书面要求他们搬走。陈文演说,这次不是不想搬,而无法做到,因为下午5点送来通知,要求当天即刻搬离。
这怎么可能呢!于是便于3月9日发生了砌围墙一幕。
之所以拖这么久,陈文演他们也解释道,二轻公司要求他们搬,他们肯定会搬的,但有很多问题还没解决好,如搬迁补偿问题等等,所以一直久拖未决。
而吴征听到对方还要补偿,就火冒三丈。他说,从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他们没再收过房。迎丰路门面的房租很贵,每月每个门面至少5000元以上,半年的房租数万元就权当搬迁补偿算了。再说,早就没有合同保障,这些租赁户的行为已属无理强占赖着不走的行为,还好意思索要补偿。于是断然拒绝了这一要求并于2015年3月9日这天,“ 忍无可忍”的叫来工程队,在没有报批城管部门的情况下公然在人行道上修起了围墙,以此强迫经营者早日搬走。
陈文演说,作为多年的老朋友,他们对二轻公司的行为感到愤慨和无奈。吴征则表示,二轻公司本来非常困难,希望通过重新开发门面能够改变局面,所以对过去的租赁户开始也是相当客气,但对方得寸进尺,不但少交了数十万元的房租还变相逼着他违背同得美公司所签协议,让他实在没有退路,出此下策。
安全隐患有谁知
三个月来,这面围墙一直静悄悄地立在迎丰路人行道上,留给行人的路面宽度仅有3米左右宽。
既然属于违建,那么城管部门是否知晓,如果知晓,又为何不予拆除?记者就此走访了怀化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相关人员,负责这一路段的迎丰大队薛大队长指出,在人行道上修建围墙或围栏设施,必须通过他们的审查批准才行。二轻公司的行为明显违规。局指挥中心主任李高能也表示,二轻公司修建这种围墙,由于同对方有争议和纠纷,在矛盾未处理好之前,他们也不可能给予办理手续,他们将对该行为予以相应处罚,但由于情况特殊,执法部门暂时没有强行拆除该围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