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求贤若渴:安家费最高可达100万
潇湘晨报
 
06-23 09:30

潇湘晨报讯日前,株洲市委人才办、市科学技术局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株洲市领军人才的通知》,此次申报的领军人才包括创业、创新两类,申报从即日起至7月15日止。

此次要求,申报对象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或株洲市亟须引进、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其中,申报创新类领军人才,只需要符合两个条件其中之一就可以。即在株洲市从事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管理、文学艺术等工作,享有较高声望,主持省部级以上重要课题或重点学科。或在株洲市知名企业中担任中高级职务的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主要专家;承担省级以上重大专项、国家863计划、国家支撑计划等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层次科研技术人才。第一批申报时,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新引进或已签订用人协议,3个月内正式到岗,引进后将在株洲连续工作5年以上。

申报创业类领军人才,条件由原来的3个变成了4个,且需同时具备所有条件。即已经或准备在株洲市创业,为创业团队的牵头人或主要创办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营业务符合国家和株洲市的产业政策;创办或参办的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2010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或者申报时尚未在株洲市注册,但计划6个月内在株洲注册成立企业;以现金创办或参办科技型企业的,注册资本中的个人出资额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不低于10%;以技术入股方式与株洲市现有企业合作创业的,持股比例不少于10%。而第一批申报时,要求为2013年7月1日起来株洲创(领)办企业,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创业人才。

根据人才项目评审情况,创新类领军人才给予10万-50万元的创新扶持资金,创业类领军人才给予50万-10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新引进且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领军人才按不同层次给予10万-100万元的安家补贴等。

潇湘晨报记者 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