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站6月23日讯(通讯员 王甄 郭娜 肖振中)近日,从永兴县委组织部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全县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水平,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永兴县将每年新增686万元财政支出,用于提高在职专职村干部工资、退职村干部生活补贴、村级办公经费及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四项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标准。调整后,该县每年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达2751.5万元,惠及全县342个行政村、3984名在职专职村干部和离任村干部。
据了解,该县此次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调整从今年1月开始,村支书由原来的9960元/年,提高到12120元/年;村主任由9000元/年,提高到10920元/年;其他村干部由8040元/年,提高到9720元/年,年平均工资水平分别上涨了21.7%、21.3%和20.9%。退职村干部,任职30年以上的,退职生活补贴调增400元/人/年,其他类型调增260元/人/年,连续任职9年以上或累计任职15年以上、正常卸职、离任且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村支书、主任按每月不少于200元进行补贴。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按3000元/人/年的标准、其他专职村干部按1000元/人/年的标准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此基础上,乡村两级可对其他在职专职村干部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进行集体补助,补助后不超过2000元/人/年的标准。
为防止村干部“有待遇没压力、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该县对在职专职村干部实行实绩奖励,设定岗位责任工资200元/人/月。基本工资实行“一卡通”,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次发放,由县财政直接发放至在职专职村干部个人补贴存折。岗位责任工资则由县财政拨付至乡镇财政,由乡镇根据村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发放。同时,村级办公经费由村均1.6万元/年提高到1.7万元/年,并建立村级办公经费与工作绩效考核挂钩制度,村级办公经费中保留0.2万元/村作为村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以奖代拔经费,由乡镇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实行专款专用,建立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