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怀化站讯 自今年6月中旬以来,怀化市房产管理局不断接到市民投诉,投诉者均为市城区锦绣山河小区三期项目业主,称自己所购买的锦绣山河三期房屋,在签订合同一欠性付款或交付首期款项后,开发商以种种理由拖延,不给办理相关的手续,直到不久前公司法人出事,这些业主才发现,自己所购买的房屋竟然早已被开发商抵押给了银行用于贷款。自己花钱购买的房子却不属于自己,让他们很是“受伤”。
缘起:签订未备案的假合同
米先生是怀化城区某中学老师,说起购买的锦绣山河三期项目住宅房,他直言“被整得要吐血”。
据米先生介绍,儿子几年前参加工作后,单位就在锦绣山河小区附近,考虑到儿子成家要新房,2013年暑假,他来到位于湖天开发区正清路的锦绣山河,选中三期项目中的17栋912号住宅,面积117.47m2,房价3408元/ m2,总房价40338元,加上房屋契税、维修基金、代办费及其他办证费用18759元。售楼方表示,一次性付款的话,可享受总房款41万元包干的优惠。
由于当时房屋正在建,大约才修到四五层,而米老师选的是9层,交了5万元预订款后, 于是双方商定:修到9层时交首付、封顶付80%、完工付90%,两证到手房款付清。
房屋顺利修至9层,9月15日,米老师交了首付款120338元,签订了由开发商提供的合同编号为201300832803的《怀化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口头承诺2015年6月底交房。
让米老师意想不到的是,这份让他坚信不疑的购房合同其实并没有到市房产管理局备案、合同编号也属子虚乌有,一开始就是一份假合同。
在这份“合同”中,记者看到,“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出卖人怀化荣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彭晓玉,在最后的出卖人签章中,盖的章是“出卖人怀化市荣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锦绣山河三期项目部合同专用章”,“委托代理人曾岚”。
让记者意外的是,合同第五条“预售款的监管”中明明写着“该商品房的预售款监管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太平桥支行……买受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如期足额将房价款缴入上列预售款监管账户。买受人将房价直接支付给出卖人的,出卖人收到房款后应及时将预售款缴入监管账户内。”但在实际操作中,除了现金缴付,米先生转账款89097元被要求转入曾岚的个人账户内。对于这一明显违规的做法,米先生解释说,由于当时购房的其他人也都一样,于是违规被视为正常,反而没有引起众多购房者的重视。
事发:公积金贷款迟迟未能办理
17栋楼房修建进入封顶阶段时,开发商通知米老师交付80%的房款。出于一些考虑,原本要一次性付款的米老师决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按惯例, 为了方便购房者,对于需要贷款的业主,只要缴清自付部分、提交相关材料,开发商都会安排专人集中办理。在付清公积金贷款需要自付的40% 房款和其他一些费用后,米老师提交了相关资料,耐心地等待开发商一起代办公积金贷款。
按正常程序,公积金贷款的办理用不了几天,但米先生的一直没有办理下来。面对询问,开发商先是以种种理由拖延,到后来,干脆告诉他负责公积金贷款的经办人杨某某休假,而这一休就是长假,直到2014年11月才上班,而这个时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暂停贷款办理,杨某某当时答复年后就去办理。
几天能做好的事一拖就是一年,让米先生的心悬了起来,他开始留意开发商、留意其他购房人的情况,并频繁地出入售楼部,期望把手续早日办下来,但一直没有成效。
2015年4月底,锦绣山河三期项目开发商负责人出事的消息,让米先生的心跌入谷底。三番五次地找开发商和相关部门,才了解原来锦绣山河三期项目的开发商只是挂名到荣鑫房产名下,而他购买的那套912号房,在合同签订前的2013年8 月27日,就已经抵押给了一家商业银行。
记者随后从怀化市房产管理局房产信息中心查询到,锦绣山河三期项目所属的17、18栋,共174套住宅,原有127套住宅作了在建工程抵押,但后来有部分已经解除抵押,目前还有包括912在内的45套的抵押还没有解除。
按规定,被抵押的房屋在没有解除抵押前不能签约交易。米老师签订合同的时候,912号房已经抵押出去,属不能交易房,开发商用假合同签约,自然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现场:三期项目已经停工
6月16日上午,记者来到锦绣山河小区,打听三期项目情况。几名小区业主和物业工作人员很热情地介绍自己知道的情况。
根据一名热心业主的指点,记者看到,锦绣山河三期项目就是小区大门旁临街的两栋电梯房,从远处看,楼房已经封项,气势恢宏。走近才发现它们与众不同:没有电梯、门窗空着、水电未通……据这名热心业主介绍,现在还没有人住,也根本住不了人,倒是经常有买房的业主来看,有一次一人还哭哭啼啼的,工程已经停工一段时间了,没看到有人来管,配套的都没弄好,交不了房,也不清楚具体情况。
合同是假的,房子是银行的,现在售楼处、销售人员、开发商工作人员都已经无法找到。这一残酷现实,让米先生欲哭无泪。
据市房产管理局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近期已经接到10来起锦绣山河三期项目业主的投诉或咨询,都是一次性付款或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主,经历跟米先生的大同小异。
提醒:购房款要存入监管账号
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中采用的预售方式,而购房人在购房签约时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房地产专业知识,极易落入不诚信开发商设置的陷阱中。
怎样才能避免购房陷阱?市房产管理局房产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李星告诉记者,就目前来说,购房者无法通过购房合同来辨别真假,因为如果开发商复制一份他人的真合同改个名字跟给你签订,根本就发现不了。而房产部门只有监管权,购房要跟开发商买,稍不慎就可能掉进购房陷阱。因此,房屋信息是否安全可靠,查询环节很重要,安全的房屋才可以交易,才有保障。
查询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通过怀化市房产政务信息网查询,这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最简单最有效的办法,是签订购房合同前,先到房产信息中心咨询, 咨询电话2270796。
李星提醒市民在购房时要特别注意的是,购房款一定要存入指定的监管账号内,最好别直接交付给开发商,更不要转账到开发商指定的个人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