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发现解放初期“土地房产所有证”
红网郴州站
 
06-18 11:24

红网郴州站6月18日讯(通讯员 朱忠达 邓占平)6月14日,在汝城县大坪镇邓某家中发现一张泛黄破旧的“土地房产所有证”,这张“土地房产所有证”上写的地名是“第二区堆山乡”。邓某说这是1953年山口村最早办的“土地房产所有证”。

1952年,土地改革后第二年,政府开始颁发土地房产所有证,当时山口村几百个家庭每户都有一张,但像邓某家一样保存到现在的很少。

这张“土地房产所有证”长约60厘米,宽约40厘米,纸张有些泛黄破旧,映入眼帘的毛笔字由右至左书写,填写的户名是邓某的奶奶陈某(因邓某的爷爷在土改前就去世),以及她儿女们的名字。“土地房产所有证”上有汝城县当年县长的签名,汝城县人民政府的印章清晰可见,上面还写着“任何人不得侵犯,特给此证”。

土地房产所有证上清晰地注明房屋和田地的坐落、田地的地名、种类、原基地单位数、折市亩数以及东南西北四至。但没有使用期限,而现在的土地证和房产证都有使用期限。

改革开放后,农村的房屋开始重新办理房产证,1980年、1998年已经进行两轮土地承包。山口村又办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现在,湖南省启动新一轮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又将颁发新版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一张小小的土地房产所有证书见证了历史的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