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蓝山站6月17日讯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林业部门林地资源保护管理有关文件,切实提升“绿色永州、美丽蓝山”建设水平。近日,蓝山县森林公安局接群众举报蓝山县龙坪石材有限公司在荆竹瑶族乡十里村下坪组大田边涉嫌非法占用生态公益林地一案。
经林业工程师鉴定:蓝山县龙坪石材有限公司位于蓝山县荆竹乡十里村下坪组大田边公路脚山场堆放石材和废气物占用并毁坏林地面积0.69公顷(9亩)。地类为宜林地。经蓝山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认定此小班属国家级公益林地。
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国家级公益林地开垦、采石、采沙、取土,严格控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工程建设征收、征用、占用国家级公益林地。现已对蓝山县龙坪石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