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车祸致伤残 保险公司不认可鉴定引纠纷
红网娄底站
 
06-17 11:01

红网娄底站讯(记者 彭敏 袁雅琴)60多岁的崔平娥因车祸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保险公司不认可伤残鉴定结果,不出残疾赔偿金。为此,崔老太将把肇事者李某和阳光财产保险娄底支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8万余元。

老人过马路被撞,致十级伤残

2014年9月2日上午9点40分,娄底市娄星区新星南路八中附近,过马路的崔平娥被一小轿车撞到在地,随即被送往娄底市骨伤医院救治。经过四十多天治疗后,崔老太出院了,娄底市星光司法鉴定所鉴定崔平娥为十级伤残。

事故经娄底交警认定:肇事者李某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记者了解到,崔老太住院期间,李某垫付了大部分医药费。

受害者将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

虽然事故的责任明确,但在赔偿问题上却出现了问题。

按照十级伤残赔付标准,崔平娥可获得8万多元的伤残赔偿金。“我们是在交警部门的授权委托下去进行伤残鉴定的。但保险公司认为达不到伤残标准,只同意赔偿2.4万元。”崔老太的媳妇杨女士告诉记者。

双方僵持不下,崔某无法拿到赔偿金,无奈之下,只好将车主与保险公司同时列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为何保险公司不承认?6月10日,保险公司理赔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专业医师,医师认为崔某的鉴定结果可能不属实,存在疑问,保险公司有权通过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保险公司申请去长沙重新鉴定 老人患有眩晕症怕坐车引纠纷

“我们同意重新鉴定,但是我婆婆患有昏眩证,不能坐车。一听说要坐车就怕,就跟我哭。为什么不能就近在娄底进行鉴定呢?”对于保险公司提出的重新鉴定,杨女士表示,他们没有意见,唯一担心的是婆婆的身体不能承受。

6月10日,保险公司回应,申请重新鉴定的机构是在法院的协调下,经双方签字同意,抽签得到的结果。对于家属提出的这一实际困难,他们也于6月9日与法院进行了协商,但由于鉴定费已提交到长沙芙蓉区司法鉴定所,费用已无法退回,他们也没有办法。

“现在婆婆手上的钢板都还没取,脚因车祸骨折且年龄较大,医生称不适合做手术,建议在家躺三个月。”说起这事,杨女士有苦说不出,“将其告上法庭,就算是赔了钱又有什么用,只是不服气,老人还要受苦。现在只能看能不能做通婆婆的工作了。”

有关事件的后续进展,娄底新闻网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