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6月17日讯(记者李逸峰 通讯员徐峰 苏健荣)石亭镇永红村党员朱某,由于长期不参加党支部活动,未充分履行党员义务,去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被镇党委给予限期改正的处置。来龙门街道上洲村党员赖某,大学毕业后因为一直在外务工,未交党费、不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也不主动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去年支部民主评议中,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被组织上作出限期改正的处置意见。
去年6月,醴陵市委出台《关于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试行1年来,该市共处置不合格党员34名,其中劝退9名。
确认不合格党员,5个环节缺一不可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前提,是明确不合格的具体表现,以便“对号入座”。醴陵市委根据中央文件精神,结合2014年明确的20种不合格党员情形,将“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散漫、道德行为不端”6大类细化为27种不合格情形。在处置过程中,区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个人原因和组织原因、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确保处置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同时,将处置不合格党员与处分违法违纪党员区别开来,明确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党纪处分,对已经接受党纪处分的党员也不因同一个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
对34名不合格党员,醴陵市委本着稳妥慎重原则,建立相关制度,做好处置工作。在处置程序上,细化为“初步认定(民主评议)、调查核实、支委研究、上级预审、大会表决、上报审批”5个关键步骤,每个环节缺一不可,特别是对拟做出劝退、除名处置的都须报该市市委组织部预审、审批。对每一个初定的不合格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都必须进行调查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性调查核实材料,保障其知情权、申辩权、复议权,从而解决争议,化解矛盾。
畅通出口,纯洁党员队伍
此外,该市按照有利工作、方便群众的原则建立举报制度,通过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听取群众声音,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慎重稳妥开展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争取主动权。
畅通出口,处置不合格党员,给当事者以极大震撼。接受处置后,朱某积极参加支部活动,主动帮助村组发放社保卡,捐款1300元维修组道,主动维护村级卫生,其整改行为得到党员群众认可。支部认为,朱繁荣现已具备成为合格党员的条件。
去年,来龙门街道党工委共处置不合格党员9人,其中劝退8人,限期改正1人。担任组织委员的街道党工委委员王伏云认为,此举进一步坚定了党员的理想信念,凝聚了力量,明确了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