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一商业利用财务漏洞擅自挪用公款1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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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 09:36

红网郴州站6月16日讯(通讯员 吴绪英 张玉敏)身为出纳,却擅自将负责收取的门面租金挪作他用,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经宜章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李某涉嫌挪用公款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予以追缴其犯罪所得。

据悉,李某系宜章县商业系统的出纳,负责收取保管本单位的门面租金。2012年11月至2014年3月,李某趁其单位财务管理存在漏洞,会计和出纳之间未在每月末及时对账之机,将收取的肖某、常某等人的门面租金不存入单位账户,而是挪作个人使用,共计19万余元。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