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7月份起实行会计报表报送制度
红网洪江市站
 
06-16 11:50

红网洪江市站讯(通讯员 吴圣鸿)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行为,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实现预算编制与执行、结余结转资金、单位资产管理的有机结合,从7月份起,洪江市实行报表报送制度。

该项制度要求各乡镇及市直各预算单位,按照统一格式和要求,填写符合现行会计制度的单位财务会计报表及附表,经单位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审阅签章并加盖公章,于每月5日前报送到财政局归口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