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法院当场立案率逾九成
常德日报
 
06-15 17:09

常德日报6月15日讯 武陵区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的头个月共受案506件,同比增加143件,当场立案495件,当场立案率97.82%。这是记者从该院6月1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该院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原则,实行立案登记改革不打折扣。在民事案件立案方面,将庭长审查、分管院长审批制改为立案登记制,当事人立案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材料齐全,则当场立案。在行政案件立案方面,将行政庭审查立案改为立案庭登记立案,不能当场决定是否立案的,一律先接收诉状,出具收取材料的凭证,在7天之内经研究后给予是否立案的答复。在强制执行申请立案方面,将执行局长审查改为立案庭登记立案。为了更好地方便当事人,该院新印制了登记立案须知,对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其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一次性书面告知;还在立案大厅内安排了专人做诉讼服务工作。(记者胡德桂通讯员黄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