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汨罗站讯日前,红花乡两名从事废旧铝冶炼的业主被行政拘留5天。毛某甲、毛某乙分别有个废旧铝渣熔炼作坊,两人均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取得排污许可进行再生铝锭熔炼项目,环保部门多次上门责令停止排污,但收效甚微。6月10日,两名业主在向公安机关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今年年初,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队员在日常监察时发现,红花乡一个居民点内,有两家从事再生铝锭熔炼项目的作坊,他们用小坩埚将从外收购的废铝渣、铝灰熔炼成铝锭,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据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这种炼铝方法俗称土法炼铝,熔炼过程中会喷发大量的粉尘,从而造成粉尘污染,人体一旦吸入肺部将无法排除体外,久而久之容易导致人体内重金属超标。
经过监察,经营两家作坊的业主分明为毛某甲和毛某乙,两人均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也未取得排污许可。两个作坊均属于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且生产过程中存在违法排污行为。
4月27日,市环保局向两人分别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责令其停止排污行为。5月21日,环保局再次前往检查,两人经营的再生铝锭冶炼加工项目仍在排放污染物,遂对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5月21日,又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5月26日,环保局再次来到两个作坊现场督查时发现,两个项目仍在排放污染物。因此,环保局决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6月10日,毛某甲、毛某乙来到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因两人主动投案,所以公安局决定对违法人减轻处罚,作出对两人进行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