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日报6月15日报道 总投资130亿元的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万众瞩目。为能承包到该工程部分项目,各路老板们趋之若鹜,有的不惜挥之万金。然而,极个别财迷心窍之徒,以“中标”了部分扩建项目,迷惑大众,骗人钱财。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法院以犯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光兵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现年50岁的吴光兵,系大路铺镇老村农民。2011年11月16日,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正式开工后,家住水库周边的吴光兵整日挖空心思,近水楼台先得月,何不趁机捞一把,可既无资金、技术,又无关系的他,要想直接承包到该工程,无异于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当他看到有许多老板纷纷来到江华想承包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时,他茅塞顿开,终于“计”上心来:既能让老板们包到工程,自己又可赚大钱。
2012年3月份,吴光兵陆续花去数十万元,先后购得《葛洲坝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总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湖南省永州市涔天河水库扩改建设工程中标合同书》、《湖南省建设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的批复、“国家水利部湖南省永州市涔天河水库扩改建设工程项目部”等数十种虚假资料和几枚公章,并对外宣称自己已“中标”了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与此同时,吴光兵在白芒营镇租了莫某一栋三层的私宅作为办公楼,挂牌为“葛洲坝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总公司驻江华瑶族自治县涔天河水库扩改工程项目部”,又花9万元装修办公房、购买办公用品,还制作了每个项目负责人的门牌,尽量做到给人的真实感觉。
2012年8月13日,经人介绍,屈某认识了声称中标了涔天河水库支渠道工程的吴光兵,经一番交谈后,吴光兵当场拿出《中标合同书》、《进场通知书》、《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让屈某一一过目。于是,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屈某交给吴光兵劳动保证金18万元。过了两个多月,吴光兵对屈某说工程暂不能开工,现在又中了涔天河水库主渠道的标,可让一段给屈某做,双方又签订了一份《施工协议》,屈某向吴光兵交履诺金10万元。
吴光兵自己都没想到,近30万元就这么轻而易举收入囊中,这真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发财机会。仅隔了10天,吴光兵又购买了虚假的江西海岭水利水电建设总公司授权李某为委托法人代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中标通知书》、《湖南省永州市涔天河水库扩改建设工程KTW中标合同书》等资料,李某认为很真实,吴光兵慷慨许诺让给李某分包部分移民附属工程,但需交劳动保证金。经一番讨价还价,李某为显示自己的实力,当天将28万元打入吴光兵的银行账号,吴光兵喜不自禁。
两次出手顺利成功,吴光兵再也不认为发财是梦想了,此后,滚滚而来的钱财犹如涔河之水不断流入他的腰包。
同年11月28日,通过伍某的介绍,王某、郑某、唐某“有幸”认识了吴光兵,他同样将购买虚假的中国四冶电力集团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国家水利水电建设重点工程文凭》、《涔天河水库建设工程主电中标合同书》一一让王某等三人验证,尔后,双方签订了《涔天河水库主渠道工程合作协议书》,吴光兵先后四次收取王某交的劳动保证金共计141万元。此后,各地来江华找吴光兵老板转包涔天河水库的人络绎不绝,办公室常常门庭若市,吴光兵笑得合不拢嘴,庆幸自己从此将不用再面朝黄土背朝天了,而是成为腰缠万贯、被人羡慕的富翁了。
2013年5月份,冷水滩人刘某听吴光兵告知:“我中了江华涔天河水库主渠道工程,已交了260万元农民工保证金,这个渠道可以转包4公里给你做,但要先交些钱”。随后,双方签订了《工程内部分包协议》,至同年12月止,刘某先后4次交给吴光兵劳动保证金165万元,这是吴光兵骗得最大的一笔。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吴光兵还在桥市乡野猪桥村一山脚钉了一些木桩,请了三个人在这里时不时装模作样搞测量,他则带一些老板来这里察看实情,以打消他们的疑虑。同时,他还带一些外地老板到涔天河水库大坝施工现场参观考察,以使他们深信不疑。就这样,吴光兵采取不同的手段,先后还骗取了胡某、唐某、吴某、张某、陈某等10多人的“劳动保证金”共计180多万元。
2014年4月29日下午3时,因多次催促而迟迟得不到开工答复的宁远老板段某,来到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报案称:“我被吴光兵以签订涔天河水库工程协议诈骗了10万元,请求查处”。同月30日,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月5日,吴光兵被抓获归案。
2015年1月21日,江华瑶族自治县检察院对涉嫌合同诈骗的被告人吴光兵提起公诉。经法院审查查明,从2012年3月至2014年4月,吴光兵假借分包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之名,虚构自己“中标”承包的事实,与20多人签订协议,并骗得总额达548.6万元。吴光兵将上述骗款金额全部用于还借款、高利贷利息、以及其他开支。(永州日报记者 柏俊林 通讯员 欧杰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