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临澧6月11日讯(通讯员 易继华)无钱可花使坏招,男子街头“碰瓷”专门勒索老人钱财。6月10日,湖南临澧法院公开宣判一街头敲诈勒索案,以被告人胡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4年10月21日10时许,临澧县安福镇老人邓嗲嗲因孙子在临澧某医院住院前去看望照料,至镇第一市场前一两百米处,身后走来一40岁左右男子胡某。胡某和邓嗲嗲并排行走的时候,突然伸一只脚往邓嗲嗲脚上一靠,说邓嗲嗲擦伤他的脚了,要邓嗲嗲搞条烟抽。邓嗲嗲说没钱,那人威胁邓嗲嗲说要搜身,并说如搜到钱了要喊他哥儿们来打人。邓嗲嗲只得把身上仅有的650元现金交出来,胡某准备拿走时,邓嗲嗲忙说孙子在医院住院,要交药费。胡某听后退给邓嗲嗲400元,拿走250元后离开。
胡某因无钱可花又不愿务工挣钱,便想出了街头“碰瓷“的坏招。2014年6月至10月,胡某以同样手段先后在安福镇街头另行作案3起,分别勒索被害老人蒋某、熊某、伍某现金人民币550元、150元、320元。
归案后,胡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作案事实,并退赔了4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