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站6月12日讯 (通讯员 李政 齐丹丹)听过可以用撬棍撬开卷砸门,染上毒瘾后缺乏毒资的李某两次打造撬棍,以撬门面卷闸门的方式疯狂盗窃29次,近日,嘉禾检察院对涉嫌盗窃罪的李某提起公诉。
李某,1988年出生,嘉禾县盘江乡人,曾因抢夺罪被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14年6月凌晨,李某拿着撬棍撬开一家服装店,偷走40余件男装,并将男装拿到了嘉禾县大市场以摆地摊的方式去卖。服装店店主曾某发现店内被盗后,通过店内装有的摄像头拍摄到了小偷的头像,并将头像截图转发给自己的朋友。8月7日,曾某的朋友发现李某踪迹并将其抓获,随即报警将其送至派出所。
检察机关审查发现,2014年2月至8月期间,李某因为身上没钱买毒品,先后29次在嘉禾县城以撬门面卷闸门的方式盗窃,有些门面甚至被“光顾”了两次,盗窃得来的财物被李某以超低价的方式变卖或送人。经嘉禾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李某盗窃的数额达到3.4万余元。李某被抓后,贪图便宜收购赃物的肖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
检察官提醒,因为门面内会有各种便于出售的货物,而一般的卷砸门防盗系数较低,故尽量不要在店里放置贵重物品,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卷闸门上安装安防设施。嫌疑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收购赃物也属违法犯罪,收购赃物是贪图“小便宜”。但因此触犯法律就会“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