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巡回审理一起森林失火案 阳光司法进校园
红网道县站
 
06-11 15:59

红网道县站6月11日讯(通讯员 熊雪楠)6月10日,道县人民法院在柑子园镇中学礼堂内设巡回法庭,公开审结了一起森林失火案。该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群众及该校600余名学生旁听此案。

2015年4月5日12时许,该镇周村2组村民被告人周某才在善祥村‘阴山岭’山场为其母亲扫墓时失火,引发森林火灾。经林业技术检验,此次火灾的过火林地面积427.5亩,其中过火有林地面积215.7亩,疏林地、灌木林地面积27.9亩,宜林荒山地面积183.9亩,过火主要树种为国外松等。2015年5月15日,被告人周某才向道县森林公安投案。法院经审理认为告人周某才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六十七条、七十二条、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的规定,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才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县法院将巡回法庭设在火灾发生地,就地办案,就地开庭,组织学生和群众旁听,辨法析理,以案说法,达到了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