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日报6月9日报道 “感谢政府出台的好政策,解决了我们没钱缴社保费的大难题!”这是桃源县原“七·一”瓷厂朱立红女士与该县社保处签订完《借款协议书》后说出的真心话。朱立红原是“七·一”瓷厂职工,2007年,由于该厂改制解体后成为下岗职工,后因家庭困难造成缴纳个人社保资金的难度,县人社局企业社保处用这种方法为其解决了这一难处。不久前,该县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桃源县助保工程实施方案》,开始为全县改制企业的600多名下岗特困职工“助保”。
桃源县的“助保工程”由县财政先期投入50万元,采取“整体规划、分期实施、滚动运作”,待以后视情况再适度注入“助保”资金。“助保工程”的申请程序是,本人申请、社区或劳动保障站推荐、实地调查、集体审定、申请人签订《借款协议书》。“助保工程”的帮助对象是具有桃源县原国有企业职工身份、距法定退休年龄1年以内、养老保险费的断保特困人员。“助保工程”帮助对象可申请应缴保费50%的借款,最高申请借款限额为10000元,但缴费基数不得高于全省当年平均缴费基数。“助保”对象办理退休手续后,从领取养老金当月起,按借款协议逐月从养老金中偿还,每月偿还额不得低于400元,偿还期最多不得超过20个月,还完为止。
据了解,桃源县推出的“助保工程”借款为无息借款。目前,该县已为40多位下岗特困职工办理了“助保”手续,已有6人按月领取了养老金。桃源县人社局局长、党组书记刘正华表示,随着全县助保人数的逐步增加,县财政将适度追加“助保”资金投入,确保特困群体都能参保,实现老有所养、安度晚年。(通讯员 傅义华 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