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现场
法制宣传
红网通道站讯 如何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司法渠道,让群众对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得到提高?通道人民检察院林检股不断摸索创新工作模式。日前,就针对该县的其中一起涉林案件,通道人民检察院联合通道人民法院、通道森林公安局等多部门,在该县溪口镇开展巡回审判活动。
案件被告人杨某某(化名)因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请民工进入责任山内采伐树木加工木炭,共计43.4立方米,涉嫌滥伐林木犯罪被通道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通道检察院公诉人严格按照庭审程序进行了举证,在发表公诉意见时,结合近年来部分村民因不懂林业法规,出现乱砍滥伐、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情况,分析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危害等,教育村民遵纪守法,引以为戒。合议庭支持了县检察院出示的证据及定罪量刑建议,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当天,怀化市检察院林检科工作人员当庭进行了“以案说法”,现场为群众释法解疑,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强调保护环境资源的重要性。怀化市政法委副书记陈坚对此次巡回审判予以高度评价,他表示,此次涉林案件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体现了党中央依法治国方面正在逐步实施,也说明司法工作中公开、公平、公正这个大的趋势已经形成,同时,此次巡回法庭的审理起到了一个很好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作用,对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维护我们的法制环境做了一个很好的探索。陈坚认为,这是我市政法机关在工作模式创新上一个好的新的开头,希望它以后能做得更好。
庭审后,通道检察院工作人员向旁听群众发放了环境资源保护及森林资源犯罪的量刑标准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