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6月10日讯 今年以来,芙蓉区全面实施“史上最严”环境管理,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重拳出击。近日,因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拒不执行环保部门责令停止排污决定,3名违法排污当事人最终为自己的环境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此外,还有2名环境违法当事人被训诫。
近日,芙蓉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发现马坡岭街道西垅村顺鑫洗涤服务部和富亮洗涤有限公司直排洗涤废水。经采样检测发现水污染物超标数倍,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奉某、窦某限期治理并处以罚款。然而,两家洗涤厂当事人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拒不履行处罚义务,公然撕毁环保部门查封封条,即使在公安部门传唤当日,仍在违法生产和排污,影响极为恶劣。芙蓉区一废旧塑料加工厂负责人朱某因未取得排污许可证非法排污,该加工厂多次被环保部门责令改正。但朱某拒不整改。执法人员再次前往检查发现,加工厂厂房内仍有浓浓的恶臭味。公安机关经审查,对朱某等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大到工业企业,小到餐饮门店,只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且拒不执行环保部门责令停止排污决定,将一律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芙蓉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许杰告诉记者,环保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记者 彭玮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