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男子加油站内吸烟拒劝被依法刑拘
红网娄底站
 
06-09 17:17

红网娄底站讯 6月4日,冷水江消防大队在开展夏季易燃易爆企业、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一名成年男子在中石化冷锡加油站内吸烟,正欲制止时,该男子迅速转身往卫生间内跑去。约2分钟后,该男子以为消防执法人员已离开,走出卫生间继续吸烟,完全无视自己及他人的人身安全。

见此情形,消防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该男子的吸烟行为,责令其马上熄灭烟头,并要求其到大队接受批评教育和处理,但该男子态度强硬,且对自身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没有任何认识和悔意,拒绝配合执法,企图一走了之。由于该男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

鉴此,消防执法人员立即请求当地派出所出警处置,在公安民警的协助下,将该男子依法带往冷水江派出所接受调查。

目前该男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拘留3日的处罚。(通讯员 谢慧芳 康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