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浏阳站6月9日讯(分站记者 于寒)《长沙市绿色建筑项目管理规定》从7月1日起开始施行。近日,浏阳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就该规定的贯彻实施进行安排部署。规定要求到2015年末,浏阳绿色建筑开工面积占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
按照规定,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含园区和企业自建)等建设项目,以及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项目,要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会议明确,市住建局负责全市绿色建筑项目的管理工作,建设、发改、国土、规划、园林及住房保障等相关部门应协同做好绿色建筑项目在立项、土地供应、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等阶段的监管工作,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浏阳副市长戴武明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