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新农合办被骗保 株洲检察建议促其堵漏洞
株洲日报
 
06-08 14:38

株洲日报6月8日讯“我们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加强对不法分子的防范意识。”6月3日,株洲日报记者从石峰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院近日收到了怀化市沅陵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对该院一份检察建议书的回复。

“外地相关单位,对我们的检察建议如此重视,并推出新制度落实整改,确实让我们感到吃惊。”石峰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诈骗案中发现工作漏洞

“针对我院提出的检察建议,该办公室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并开展了警示教育,为守住农民的‘保命钱’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上述负责人介绍。

今年4月下旬,由石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我市首例骗取新农合补偿金案,主犯何某某被石峰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余16名涉案人员也分别获刑。此案中,涉案人员采取购买虚假住院发票等资料,虚构农户在外治病的事实,成功从省内多个新农合管理部门诈骗新农合补偿金17次,共计36万余元。

“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新农合管理部门没有对患者的就医真实性、医疗费用金额、发票真伪等进行复核,让犯罪分子屡屡钻了空子。为此,我们向被骗取新农合补偿款的沅陵县农合办等省内9个单位发出了检察建议,提出了健全相关审核工作机制、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等意见。”上述负责人介绍。

医保部门积极整改

记者了解到,收到检察建议后,沅陵县农合办十分重视,下发了《关于加强防范套取新农合资金措施的通知》,制定了县外住院报销和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套取新农合资金的防范措施。

“我们规定,对报销资料的真伪进行四级审核。”沅陵县农合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该办的最新规定,发票金额10000元以上和实际补偿金额5000元以上的必须向患者住院医院进行电话核实,对定点医院住院费用实行即时结报,“我们还对外地非即时结报医院的大额医疗费用实行先核实后审核的补偿制度,对新农合补偿款进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及回访等。”

据悉,该办公室还就检察建议书中的具体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警示教育,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切实防范不法分子诈骗新农合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