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岳阳市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红网岳阳站
 
06-08 09:30

红网岳阳站近日,岳阳市出台《2015年岳阳市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免试就近入学、统一管理的原则,坚持阳光招生,招生政策、范围、条件、程序、办法、咨询电话等公开,依法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展开2015年市区初中招生工作。

方案中指出,初中招生免除文化考试,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按照“相对就近、分块划片”的方式进行。市区初中招生工作在市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统一组织,统一招生,统一注册。

《《公办学校招生以房产居所、户口信息为主要依据

公办初中学校招生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房产居所信息和户口信息等为主要依据。生源学校根据市教育局公布的2015年初中阶段学校(以下简称初中学校)招生范围,提出拟就读初中学校建议,初招办复核确定就读学校并报领导小组核准。

录取时,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内同时持有市区户口和所属范围房产的确保录取;其他情况的,在居住地所属初中学校容量许可的前提下安排就读,确因容量不足时,由初招办统筹调剂安排就读。

家长和学生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如下:

A、市区小学毕业生

在市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填写《岳阳市市区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交验相关证件材料原件(证件有效期截止至2015年5月31日),复印件粘贴在《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指定区域。

其中:市区有房产的,提供学生父母(学生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房产证(国土证)或房屋购买合同、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还建协议等原件及其他相关票据材料。

市区没有房产但有居住证的,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居住证(签发有效期一年以上)。无居住证的,除提供家庭户口簿和房屋租赁合同、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证明以及其他证明实际居所的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关工作证件,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纳税票据等有效证件,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劳务合同等。

B、非市区小学毕业生

非市区小学毕业生就读市区初中,由其父母向市初招办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初招办核实后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就读。申请时,毕业生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校标识码、全国学籍号证明和学生手册。市区有房产的,提供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国土证)和家庭户口薄等材料;市区无房产的,提供家庭户口簿、相关工作证件以及其它能证明实际居所的材料等。

《《民办初中和岳阳市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按计划组织招生

民办初中和岳阳市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招生,则由学校制定招生方案,报市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实施。学校根据核准后的方案和市教育局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接受学生报名,组织招生。

民办初中招生时,学校除核验相关材料外,不得组织文化考试。岳阳市外国语学校招生时,除英语口语测试外不得组织其它考试。录取名单报市初招办核准后统一下发录取通知书。

《《初中招生“五步”走

孩子上初中,需要一些什么样的程序和手续?记者从市初招办了解到,初中招生分“五步”走:政策公布→报名登记→初审预录→改派复核→录取报到。

市教育局统一编制《2015年岳阳市市区初中招生宣传手册》,公布招生政策、范围、条件、程序和办法后,生源学校统一报名,组织召开毕业生会和家长会,指导毕业生或家长填写《岳阳市市区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家长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待查。

生源学校初审相关证件和材料,依据全国学籍管理系统毕业生原始信息和家长提供的材料,结合招生办法,按照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范围提出拟就读初中学校建议。初招办组织复核相关证件材料,确定预录方案,预录名单报市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下发预录通知书。

预录通知书下发后,初招办受理因信息填报有误、材料提供不充分导致误录的改派申请,并组织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再次调查复核,复核结果报市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初招办下发录取通知书,小学毕业生到原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持录取通知书、学籍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到录取的初中学校报到。初中学校凭录取名册和录取通知书接收学生报名并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完成注册。

《《如因家长弄虚作假影响子女升学责任自负

方案中对招生宣传进行了严格规定:初中学校不得进入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宣传,生源学校不得为学生升学提供虚假信息、出具虚假证明。招生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招生考试。招生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学生家长与招生、入学有关的宴请和红包礼金。

市初招办工作人员提醒,家长须如实提供证件和相关材料,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信息而影响子女升学就读的由家长负责。

学生升学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注册,录取与注册同步进行,凡超计划或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初中学校根据初招办下发的录取名册和录取通知书接收学生报名并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转接手续档案并完成注册,生源学校、招生学校及上级学籍管理部门核办。严格控制转学异动,后续学籍异动需符合条件并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同时,招生工作接收社会各界监督,为加强招生工作检查,严肃查处招生工作中违纪违规问题,市教育局还设立招生工作举报电话(初招办:0730-8805667,纪监室:0730-8805579),畅通举报渠道。如果有家长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可拨打电话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