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地方性高考民族加分调整 湘西州不受影响
团结报
 
06-08 09:19

团结报6月7日报道  高考前夕,记者从湘西州教育部门了解到,2015年湖南省地方性民族高考加分项目进行调整,全国性加分政策和适用范围不变。据此,我州内少数民族考生不受影响。

2015年4月,我省出台了《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15〕9号),按照教育部要求,对湖南省高校招生民族优惠政策分设了全国性加分和省内地方性加分两个类别,并重新设定了加分分值和适用时间、范围。

全国性加分政策:从2015年起,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在全国高校投档适用的政策保持不变。我州内少数民族考生均可享受这一政策。

省内加分政策: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其他散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少数民族聚居区(自治州、自治县、自治乡及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的县区)以及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汉族考生加5分。以上政策仅限于省属高校2015年、2016投档时适用,2017年及以后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据比较,往年,湖南省高考加分使用没有限制,适用于所有在湘招生院校。今年,湖南省地方性加分项目只适用于湖南省属高校投档时使用。(记者 杨继东 通讯员 刘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