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宁“5·23”交通事故司机被逮捕
长沙晚报
 
06-05 14:16

长沙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邵阳市新宁县委宣传部获悉,6月4日,新宁县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5·23”交通事故的犯罪嫌疑人祖某批准逮捕。

5月23日,湖南沅江人祖某独自驾驶湘A27851大型普通客车(该车系祖与他人合伙购买,挂靠在长沙新干线运输有限公司名下)搭乘某旅行社组织的52名乘客和1名导游从长沙出发前往新宁。自案发当天早上7时许至案发时11时30分,祖某已连续驾驶4小时以上,且途经邵阳市宝庆服务站时,仅停车几分钟让乘客上厕所,少于国家规定的20分钟休息时间。

据介绍,当车辆从G207国道行驶至新宁县回龙寺镇S218线0KM+800M路段时,尽管雨天路滑,祖某在转弯下坡前不减速反而以五挡轻踩油门行进。后见坡长且车行速度越来越快,祖某才拉反速器。因车速一直没有缓下来,祖某再踩刹车。此时,车辆已完全失控,接着车辆向右甩尾横滑。由于祖某未引导乘客将行李放入车厢下部的行李舱,车辆在侧翻、横滑过程中一直处于“上重下轻”的状态,并导致较多乘客被甩出车外,造成4名乘客当场死亡,4名乘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多人不同程度受伤。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杨坚 成崔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