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证作抵押 怀化一市民被朋友坑了35万
红网怀化站
 
06-05 11:07

红网怀化站讯 “真没有想到,有借条、有协议、有抵押,又是多年的老熟人,最后还是被骗了。”怀化市民黄先生好心借钱给朋友创业,不料被朋友骗了,如今借款人杳无音讯,抵押的房产证又成了一张废纸,让他有苦难言。

据黄先生介绍,2013年,他有个朋友说要办公司,邀他一起投资,在他拒绝后,又以资金不足为由找他借款20万元,约定年息2分,半年付一次息,并写了借条。今年春节前,他准备要回本息,但这位朋友说春节前公司的账都要结清,手头紧张,还不了本金,提出用一套新建毛坯房做抵押,又带他去看了新房,并说自己本来想用这套房子做抵押去银行贷款救急的,提出要黄先生再借点给他应急,还是按年息2分算。黄先生觉得朋友之间借款还做了抵押,本就不好意思,估算着房子也值40来万,就又借了15万元给他。

不久前,黄先生有事联系这位朋友,却发现怎么也联系不上,找人一打听,才知道他春节后不久公司就不开了,但没人知道他去了哪儿。赶紧去上次看的那套房了解,才知那房屋已经另有主人,两证齐全,他手头的这本房产证如今就是一张废纸。

据怀化市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分析,房产证假证有两种情况,一是借款人当时抵押的就是假证,看的房子根本就与房产证无关;二是真证失效变假证,由于黄先生当时虽然收了房产证并同意以房产为担保,却没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房产部门没有备案,房主在房产证抵押给黄先生后,再向房产部门提出房产证挂失申请,挂失了旧房产证,重新办理了新证,并用新证进行了房产交易,把房子出售,导致真证失效成假证。

近年来,因房屋抵押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市房产管理局提醒市民:法律规定房屋抵押必须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否则抵押担保没有保障,尤其是民间借贷,多是口头协议或私下协议,一旦一方违反约定很难举证,给合法维权带来困难。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可以避免此类纠纷,因为申请人提出申请抵押权登记并提交相关资料后,房产部门要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抵押物是否符合准许进入抵押交易市场的条件;抵押人提供的房地产权利证明文件与权属档案记录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权属证书的真伪等,并由审核人签字在案。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在法定期限内核准登记记入登记簿并颁发他项权利证书。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房产在贷款未还清、抵押登记未撤销前不能交易。经过这些程序,可以避免抵押房屋交易或以假房产证做抵押的现象,最大限度地保障主债权的安全。

怀化市当前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费为,住宅80元/ 套,门面550元/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