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张家界站6月5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张红)6月3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已依法将以下被执行人纳入被执行人名单:
易发祥,男,身份证号432428195206090033,住慈利县零阳镇西街居委会18组荷花路文庙巷14号,执行案号(2015)张中执字第12号、(2014)慈法执字第788号、第827号、第910号、第914号,未履行标的602.7万元。
张寿桂,男,身份证号430122196204051856,住湖南省望城县高塘岭镇白芙塘社区农业组81号,执行案号(2015)张中执提字第1号,未履行标的150万元。
唐登均,男,身份证号430822198102010030,桑植县澧源镇汪家坪居委会4号,执行案号(2015)张中执字第19号,未履行标的200万元。
伍道富,男,身份证号43312919680305065X,住桑植县洪家关乡南岔村伍家湾组,执行案号(2014)张中执第39号,未履行标的42.06万元。
田慈勇,男,身份证号433102196507260919,住永定区南庄坪办事处机场居委会一组008号,执行案号(2015)张定法执字第458号,未履行标的60万元。
全锦彪,男,身份证号43080219720923005X,住永定区崇文办事处凤湾居委会土门城墙路98号,执行案号(2015)张定法执字第223号,未履行标的8.6万元。
田桂珍,女,身份证号430802197702040727,住永定区大庸桥办事处且住岗村六组,执行案号(2014)张定法执字第7号,未履行标的27 万元。
田影,男,身份证号430802198409101193,住永定区南庄坪办事处三眼桥居委会一组25号,执行案号(2014)张定法执字第418号,履行标的5.4万元。
周芳,女,身份证号430802197412200067,住永定区永定区委党校,执行案号(2013)张定法执补字第3号,未履行标的3.6万元。
吴昕泉,男,身份证号432428196212230316,住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路熙台岭社区南福巷2号2门608,执行案号(2009)慈法执字第43号,未履行标的230万元。
李国元,男,身份证号430821196905260054,住慈利县零阳镇西街居委会17组文庙巷37号,执行案号(2015)慈法执字第59、211号,未履行标的40万元。
卓勇,男,身份证号430821197509065112,住慈利县零阳镇鲤鱼桥社区居委会11组413,执行案号(2014)慈法执字第487号、第544号、第766号、第860号,未履行标的158.25万元。
王星强,男,身份证号430821197209242615,住慈利县阳和乡卫生院宿舍218号, 执行案号(2014)慈法执字第14号,未履行标的29.4万元。
宁克胜,男,身份证号430821196508131478,住慈利县宜冲桥乡黄泥桥村8组,执行案号(2014)慈法执字第827号、第914号,未履行标的100万元。
李爱国,男,身份证号43082119700930421X,住慈利县通津铺镇四坪村9组6号,执行案号(2013)慈法执字第97号,未履行标的71万元。
向志勇,男,身份证号43082119740910003,住慈利县东街居委会士溶路003号,执行案号(2015)慈法执字第217号,未履行标的4万元。
陈广学,男,身份证号430811196306230010,住武陵源区索溪峪林场落马峪工区18号,执行案号(2011)张武执字第4号、第5号、第8号、(2015)张武执字第28号、第31号,未履行标的192万元。
黄和初,男,身份证号430821197803091215,住慈利县高峰乡高山村3组,执行案号(2015)张武执字第71号,未履行标的40万元。
刘家福,男,身份证号430802197108030913,住永定区南庄坪办事处邢家巷居委会一组16号,执行案号(2015)张武执字第12号、第35号、第52号、第55号、第56号,未履行标的384.78万元。
彭波,男,身份证号430822197301080010,住桑植县澧源镇派出所和平路居委会和平路62号,执行案号(2013)桑执(民)字第292号,未履行标的25.7万元。
金述润,男,身份证号433102196605150959,住永定区官黎坪办事处黄金居委会三组,执行案号(2013)桑执(民)字第215号,未履行标的31.9万元。
吴其才,男,身份证号430822196303130013,住桑植县澧源镇东正路居委会东正路54号,执行案号(2014)桑执(民)字第224号、(2015)桑执(民)字第13号,未履行标的45.48万元。
彭勇,男,身份证号430822197402131294,住桑植县瑞塔铺镇瑞市居委会上铺组027号,执行案号(2011)桑法执(民)字第102号,未履行标的22万元。
万文博,男,身份证号432428196003280018,住慈利县零阳镇东街居委会桂花路95号,执行案号(2004)桑民执字第33号,未履行标的17.9万元。
钟昌岩,男,身份证号430822197506200039,住桑植县澧源镇文明路居委会农五组999,执行案号(2015)桑执(民)字第122号,未履行标的4万元。
谭宗孝,男,身份证号433127198201233615,住桑植县利福塔镇水洞村水洞组263号,执行案号(2015)桑执(民)字第46号,未履行标的4万元。
黎胜祥,男,身份证号430811196401230617,住武陵源区天子山镇向家坪居委会响泉组035号,执行案号(2015)张武执字第26号,未履行标的11万元。
丁安平,男,身份证号430802197708220315住永定区办事处北正居委会田坪巷56号,执行案号(2015)张定法执字第284号,未履行标的5.76万元。
张家界贸源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汤先赤,执行案号(2015)张中执字第4号,未履行标的1000万元。
张家界中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唐建宁,执行案号(2015)张中执字第24号,未履行标的100.6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将承担如下法律责任或不利后果:限制高消费,如禁止乘坐飞机、高铁一等舱、列车软卧;限制出国(境);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层管理人员。此举旨在维护法律尊严,建立诚实守信的法治环境,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公告指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744-8283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