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公安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获肯定
红网张家界站
 
06-04 08:49

张家界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获肯定

在永定派出所调研

张家界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获肯定

在市公安局监管中心调研

张家界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获肯定

在军地坪派出所调研

张家界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获肯定

胡志文在军地坪派出所与人大代表座谈

张家界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获肯定

情况汇报会

红网张家界站讯(记者 何倩 金亚平)6月3日,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吴名凤带领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全市公安机关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刑诉法”)情况进行调研。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志文参加调研。

自新刑诉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规范化执法工作,把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当做公安工作的“牛鼻子”工程,把执法质量当做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从抓执法主体能力的提升、执法保障的倾斜、执法监督的加强、执法行为的规范、执法责任的担当等环节上,转变执法理念,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有效维护了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2014年至今,全市共立各类刑事案件8900余起,破案2700余起,刑事拘留1700余人,逮捕1000余人,移送起诉1900余人。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永定派出所、市公安局监管中心、武陵源公安分局军地坪派出所等地进行实地检查。在听取情况汇报后,检查组对全市公安机关贯彻实施新刑诉法工作上所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就下一步工作,检查组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目前存在的困难及问题做到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认真对待,确保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及业务能力建设,真抓实干,注重培训,为新刑诉法贯彻执行提供高素质的执法队伍,确保新刑诉法得到正确有效地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