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日报6月2日报道 “全县各级一定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5月22日召开的桃源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会议上,县委书记龚德汉如是强调。
《实施细则》发下去“发条”紧起来
为把“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县委研究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雨初在全县大会上进行了领学和解读。《实施细则》共5章21条,进一步明确了“两个责任”的具体内涵和责任边界,以及实施责任追究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会议指出,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两者有机统一,不能互相替代、互相削弱,要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党委主职和纪检监察负责人要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今后更要绷紧思想上的‘弦’,上紧‘发条’,党风廉政工作在任何时候都松动不得!”许多与会人员研读《实施细则》后深有感慨。
责任状子递上去“担子”扛起来
197名党委(党组)负责人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在会议现场依次向县委书记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龚德汉表示,“落实‘两个责任’就是要县委班子首先树立党委主体意识,并层层传导压力,各级各部门签字背书,强化责任担当,一级一级抓落实。”《责任书》承诺事项包括贯彻“八项规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干部选拔任用、支持执纪办案等8个方面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沉甸甸的责任不仅加在了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身上,同时,还要着力完善党委(党组)班子集体、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体系,把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各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管人与管事、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相结合。
执纪问责严下去“板子”拍起来
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和单位是要打“板子”的。县纪委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考核结果在下年县纪委全会上予以通报,对存在问题的要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做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导致出现违纪违规情形的实行“一案三查”:一查当事人的违纪违规责任、二查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三查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今年来,已先后对2个单位“两个责任”不落实出现违纪违规问题实行查究问责,给予全县通报批评。“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李雨初指出,“强化监督责任要着重突出纪委查案主业,坚持有案必查、有责必追、违纪必纠、歪风必刹,通过典型案件的查处倒逼‘两个责任’的进一步落实。” (通讯员宋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