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6月2日讯(通讯员 蒋雷波 谭玉红)日前,永州市政府下发《关于提升潇湘城市群大气环境质量的意见》,出台优化产业结构、推广清洁能源、管制扬尘污染、禁止秸杆和垃圾露天焚烧、强化生活污染源控制、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强能力建设七大举措,提升潇湘城市群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生态安全和群众健康。
《意见》要求,严格项目准入门槛,在城区及城郊结合部禁止新建、扩建冶炼、水泥、化工等重污染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关闭、搬迁重点污染企业。2016年底前,取缔、关闭、搬迁城市规划区内非法采石场、采砂场、砖厂和小塑料加工、冶炼企业;完成永州市中大特种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异地搬迁改造,湘江纸业全面停产。2016年基本完成湘江纸业异地搬迁。
《意见》明确,加快燃气管网建设,2015年底前,中心城区燃气管网覆盖率达70%以上;推进清洁公交体系建设,坚持公交优先,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型汽车,加快推进加气站和充电站(桩)配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