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一行来到永定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实地检查
在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点了解监控系统相关情况
检查组一行深入市人民检察院举报接待中心实地了解相关工作程序
检查组一行深入市人民检察院举报接待中心实地了解相关工作程序
市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情况汇报会现场
红网张家界站讯(记者 何倩 实习生 李政)6月1日,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吴名凤带领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全市检察机关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情况进行检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荣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点、举报接待中心、案件管理中心等地,就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自修改后实施以来,张家界市检察机关深刻领会立法精神和要义,认真履行法定程序和职责,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和保障现代化建设,扎实推进刑诉法的贯彻实施。全市检察人员自觉更新执法理念,切实强化人权、程序、证据等意识,让执法办案行为准确适用法律。同时,依照刑诉法规定,全市检察机关着力建立健全相关执法办案工作机制、与公安及法院的协作配合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高刑事司法水平,2014年,全市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6件,同比上升32.3%,其中大要案29件,占63.2%;共化解疑难复杂信访案件9件,办结刑事申诉案件11件;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参与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50余次,有力促进了文明规范执法。